虽然钱照样赔偿,但专家费节省了,时间也节省了,这样的评估服务和评估结果我认可。”近日,浙江省嘉兴桐乡市生态损害赔偿小微案件“打捆评估”工作正式启动。评估现场,一家塑料造粒加工点负责人对企业因未批先建排放污染物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赔偿后,由衷地为此次评估点了赞。
据了解,这是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桐乡分局首次通过“打捆评估”模式办理生态损害赔偿小微案件,在全省也属首次。
据桐乡分局综合规划与生态科科长黄小华介绍,“打捆评估”是指针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生态损害赔偿小微案件,开展损害集中评估、集中磋商、集中签约,企业只需跑一趟就能完成生态损害评估和磋商工作。
以当天办结的塑料造粒加工点未批先建排放污染物致生态环境损害案件为例,2022年10月底,陈某某擅自建设5条造粒生产线并投入生产,自2022年10月以来,总生产量180吨,造粒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高空排放,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涉嫌违反有关规定。
现场,桐乡分局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这个案件的违法事实、现场调查情况和行政处罚决定等,并展开讨论;专家组在听取案情介绍后,结合案件材料,对案件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鉴定评估,得出企业排放VOCs废气量97.02公斤,应赔偿3661元。涉案人对生态损害赔偿的评估认定和评估方法均表示无异议,在现场直接完成了生态损害赔偿评估和认定工作。
依托“打捆评估”模式,当天,4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小微案件完成了快速鉴定评估,并签订了相关赔偿协议。
“生态损害赔偿小微案件一般赔偿金额较小,但按照以前的评估模式,涉案当事人需多次上门,又因为各家涉案企业上门时间不统一,我们一周可能只能办结个别案件,致使办案效率低,单个案子邀请专家的评估费用成了当事人支出成本里的‘大头’。”黄小华坦言,启用“打捆评估”模式后,预计可以为每家涉案当事人节省50%的评估费用,将有效避免评估与损害修复费用倒挂的问题,也更有利于涉案当事人积极履行生态损害赔偿责任。
“专家评估很快就完成了,执法人员还对我们进行了普法教育,我们一定引以为戒,在发展中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在场的涉案当事人深刻认识到了污染需担责、损害需赔偿。http://www.mybw01.com